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

志願役退伍軍人 利息補貼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與檢附下列資料向勞動部提出: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再次申貸者免附)。 2.創業計畫書。 3.所營事業主管機關登記或稅籍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3個月內申請人個人及所營事業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各1份。 6.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切結書正本。 7.勞動部或政府機關(構)創業研習課程之時數證明文件影本(再次申貸者免附)。 對象 貸款人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且具備下列資格: 1.接受勞動部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 2.3年內參加勞動部或政府機關(構)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 3.登記為所營事業之負責人,且登記日前14日內無就業保險投保紀錄及未擔任其他事業負責人。 資金額度 1.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100萬元(稅籍登記50萬元)。 2.低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 3.利息補貼:貸款年限7年,前3年免繳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4年起固定負擔年息1.5%,差額由勞動部補貼。 4.保證條件:免保證人、免擔保品。 5.貸款人於貸款期間內,得以同一所營事業,再次申請本貸款,但以1次為限。首次及再次貸款核給金額,合計不超過本貸款最高額度。 諮詢窗口 勞動部創業諮詢服務中心諮詢專線:0800-092-957 在地服務窗口請參閱計畫網站: https://beboss.wd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4 網站 https://beboss.wd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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