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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申請時間:每年度一月或七月。
應備文件:
1.經銀行核貸之創業計畫申請書影本二份。
2.戶口名簿影本二份。
3.身心障礙者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二份。
4.營利事業登記證(合夥者加附合夥契約)、公司執照(含股東名冊)或開(執)業許可證影本二份。
5.未曾獲中央或地方政府創業性貸款或利息補貼之具結書。
6.六個月內向金融機構繳交貸款利息之收據正本或銀行開具之證明書。
申請方式:貸款人將應備文件備齊,於申請時間向嘉義縣社會局勞資關係科提出申請,並經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後撥付 -
對象
1.設籍本市並居住1年以上、年滿20歲至60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具工作能力與創業意願之身心障礙者。
3.創業地點須設籍本市。
4.提供之創業貸款利息貼補,每人以1次為限。
5.貸款名額視年度預算數決定。
6.3年內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性貸款或未曾接受內政部補助之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獎助者。
7.曾接受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之技藝訓練領有結業證書,或參加技能檢定合格者優先核貸。 -
資金額度
每名最高貸款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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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05-22543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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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